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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博客的前身是法律写作社区(www.lawfan.com),也是一个个人兴趣的产物。其实这个社区就是类博客的,从功能到架构。
2004年底,和赵明、王琳讨论,决定将社区升级为法律博客,赵明亲手写的后台程序其实是一个新闻发布系统,按照博客的运行规律改造而成。这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。当时也只是三个人兴之所至的事,不能算是职务行为。我那时也还在方圆杂志社,因此域名就用了FYFZ.CN,从域名看,和法律博客没有关联。
2005年,法律博客并入正义网旗下,但域名沿用了下来。我和王琳似乎都淡出了博客的管理,也没有精力继续关注。直到2007年我重新回归正义网。这一年7月,检察日报在厦门召开了一个主题为网络技术和检察宣传的研讨会,扬扬、断桥梅等好多博友也去参加了,大家开始提出法律博客要改版,主要是实现功能上的改进。
但此后两年因为种种 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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